近日,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(以下简称“交易商协会”)通报了2023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情况,以及2023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措施情况。 短线股票配资的杠杆效应可以放大投资收益。例如,如果投资者自有资金为10万元,配资比例为1:1,则可投入20万元进行投资。如果投资收益率为10%,则投资者可获得2万元收益,相当于自有资金收益率的200%。 总体来看,2023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措施与自律处分区别发力、有效互补,发挥了快速纠偏、及时矫正的作用,保障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。 交易环节违规更受关注 发行定价不规范遭严惩 2023年,交易商协会继续以严的基调、严的举措推进市场纪律建设,持续净化市场生态,通过严肃惩戒督导各类市场主体归位尽责,保障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。总体来看,2023年全年,交易商协会共对52家机构立案调查,作出自律处分121家(人)次,涉及61家机构和60名责任人。 其中,一个明显现象是,投资交易类机构受处分情况显著增多,银行间市场交易环节违规更受关注。2023年,13家机构因交易环节违规受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。从机构类型看,处分对象覆盖城商行、农商行、信托公司、保险公司、期货公司以及货币经纪公司等各类型市场主体。从违规情形看,覆盖违规交易债券、违规代持、利益输送以及内控缺失等。 例如,去年9月7日,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,针对非法人产品管理人某期货公司在相关国债交易中存在的安排“代持”交易、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,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,该期货公司被处以警告、责令整改的自律处分。 交易商协会持续纠正影响市场发行秩序的行为。过去一年,多家主承销商还因发行程序不规范、发行定价不审慎被处分。2023年,10家主承销商因发行环节违规被自律处分,涉及国有大行、股份制银行、城商行、农商行、证券公司等。从违规情形看,既有低价包销、挤占投资人正常投标等影响市场价格的情形,也有询价程序不规范、发行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情形。除债务融资工具外,2023年交易商协会还对2家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发行环节不规范的情况立案调查。 严肃查处“自融”“返费”行为 更加注重全方位追责 2023年,交易商协会严肃查处“自融”“返费”行为,涉及违规链条各类主体,全年查办“自融”“返费”等非市场化发行案件22起,涉及10家发行人、12家中介机构或投资人,占全年立案数量的43%。从机构类型看,涵盖地方国企、商业银行、证券公司、信托公司、私募基金等各类主体。从违规情形看,既有传统的发行人部分出资并在二级市场开展质押式回购的情形,也有通过二级市场相关机构代持形式融资的情形。 交易商协会表示如何找股票配资客户,更加注重全方位追责,持续提升违规行为的打击效果。去年,交易商协会自律惩戒“首恶”与“从犯”并惩的特征鲜明,如针对发行人“返费”案件的惩戒主体涵盖主承销商、发行人和投资人等。与此同时,交易商协会更加注重压实个人责任,声誉处罚与从业限制并用,提升市场从业人员素质。全年对个人惩戒60人次,人员类型覆盖发行人高管、注册会计师、投资经理、基金经理、货币经纪人员等。对于恶性违规行为,交易商协会在声誉惩戒的同时,还搭配认定不适当人选等从业限制手段,全年共有7人被认定不适当人选,首次涉及货币经纪公司从业人员。 交易商协会表示,下一阶段,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坚决惩治各类违规行为,持续净化市场环境,以纪律建设推动市场各类主体归位尽责,助力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。 推动自律管理措施常态化运用 去年处理机构数量较2022年增加 在自律管理措施方面,2023年,交易商协会继续完善多层次自律惩戒体系实践,推动自律管理措施常态化运用。针对发行、交易、存续期管理等环节发现的轻微违规,通过自律管理措施等方式快速处理,强化事先提醒,防范严重违规发生。 通报显示,2023年全年,交易商协会共对32家存在轻微违规的机构予以自律管理措施,处理机构数量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,覆盖主要市场机构类型。具体来看,涉及16家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、6家主承销商、4家ABN发行载体管理机构、3家交易机构、2家评级机构以及1家会计师事务所。 从违规情形及性质来看,有关事项总体违规情节轻微,存在积极整改或影响较小等减轻情形,主要涵盖以下五类:一是15家企业因3类披露违规问题受到处理。7家企业未按期或准确披露定期财务信息,6家企业未及时披露存续期重大事项,2家企业未按规定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。 二是3家金融机构因发行环节不规范受到处理。1家金融债券发行人未严格遵守公平自律原则、发行工作不规范;2家主承销商未严格遵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开展询价工作、披露发行文件等。 三是3家交易机构因未规范开展交易活动受到处理。1家机构未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通知要求,规范使用交易即时通讯工具开展交易询价;2家机构通过开展债券交易在所管理的不同产品间调节损益。 四是4家主承销商因存续期履职不到位受到处理。4家主承销商作为相关债项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,在知悉发行人发生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重大事项后,未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。 五是7家其他类型中介机构因信息披露等问题被处理。4家ABN特定目的载体或其管理机构,未按照要求及时披露资产运营报告;2家评级机构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跟踪评级报告、利益冲突回避承诺签署不规范等情形;1家会计师事务所未严格按照行业执业准则执行审计程序。 交易商协会表示,下一步,将继续推动自律管理措施的常态化实践,提升自律管理措施的实施成效,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市场引导教育,有效督促各类市场机构及从业人员合规展业。 |